嵊州小年轻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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屡教不改!嵊州吴某某居然多次…被行政拘留!


主要违法事实:2024年4月20日0时许,吴**在嵊州市XX公司盗窃财物。2024年4月18日凌晨,吴**在嵊州市浦口街道XX店门前盗窃财物。吴**的行为属情节较重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决定给予吴**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。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:行政拘留送嵊州市拘留所执行。


来源:浙江政务服务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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